關于管理相對人的處罰(普寧市流沙水麗匯沐足服務部)
來源:本網(wǎng)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8-31 18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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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| 普衛(wèi)公罰決[2021]006號 |
處罰名稱 | 關于管理相對人的處罰 |
處罰類別1 | 罰款 |
處罰類別2 | |
處罰事由 | 普寧市流沙水麗匯沐足服務部未取得公共場所《衛(wèi)生許可證》擅自開展經(jīng)營活動和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(yè)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案 |
處罰依據(jù) | 《公共場所衛(wèi)生管理條例》第十四條第(二)項、第(四)項、《公共場所衛(wèi)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三十五條、第三十八條 |
處罰結果 | 責令限期改正,給予警告,并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|
行政相對人名稱 | 普寧市流沙水麗匯沐足服務部 |
行政相對人代碼 | 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 組織機構代碼 | 工商登記碼 | 稅務登記號 | 居民身份證號 |
92445281MA55Q7BT9Y | | | |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許群偉 |
處罰決定日期 | 2021-8-24 |
處罰機關 | 普寧市衛(wèi)生健康局 |
地方編碼 | 445281 |
當前狀態(tài) | 正常 |
備注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