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》《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》及《普寧市司法局 普寧市人民法院 普寧市公安局關于第二批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實施方案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普寧市司法局會同普寧市人民法院、普寧市公安局,通過公開選任、資格審查、座談考察確定普寧市2023年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133名(隨機抽選106名、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27名),現予以任前公示(具體名單見附件)。
公示時間: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(五個工作日)。
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的擬任人選發(fā)現不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,或在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方面存在情況或問題,均可通過來人、來電、來信等方式實名向普寧市司法局反映,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。
普寧市司法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,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,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,若調查結果影響任職的,將取消擬擔任我市人民陪審員的資格。
受理部門:普寧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
郵寄地址:普寧市廣達福盛東路司法局
聯系電話:0663-2248148
受理時間:工作日8:30-12:00 14:30-17:30
普寧市司法局 普寧市人民法院 普寧公安局
2023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