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(jīng)查,截至2025年9月1日,我轄區(qū)有粵VR4370等3輛普通貨運車輛逾期超過六個月未進行年度審驗(具體車輛信息見附件1),違反了《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》(2024年1月19日修正版)第四十六條規(guī)定。對上述車輛,我局依據(jù)該條例第五十五條規(guī)定,將依法辦理《道路運輸證》注銷手續(xù)。
自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,如有疑問,請致普寧市交通運輸局,聯(lián)系電話:0663-2921121,郵箱:2558067029@qq.com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1:普通貨運車輛《道路運輸證》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的車輛清單.xls
附件2:2025年8月1日以來注銷普通貨運車輛《道路運輸證》的車輛清單.xls
普寧市交通運輸局
2025年9月2日